根据《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资源环境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特点,特制定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生全部通过“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选拔。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与拟招人数
招生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土地利用工程。
学制:四年。
拟招人数:17人,具体人数视学校分配给我院指标数而定,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比例不超过学院录取博士生总数的20%。
三、报考条件
1、须满足《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
2、考生毕业专业的要求:
报考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包括植物学、作物遗传育种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微生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等)。如跨一级学科,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四、外语入学考试
考生英语水平须符合《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英语条件要求。不接受日语考生报名。
五、报名及提交报考材料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选拔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会同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
(三)初选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成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不少于7人),由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负责组织,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外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的全面考核。初选成绩满分100分。实行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按一级学科由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且达到60分以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考生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进入复选的名单及复选工作的具体安排于2023年4月中旬在学院网页公布。
(四)复选
复选含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能力、科研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学院按一级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笔试及综合面试。复选工作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1、笔试
按一级学科组织,由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负责,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闭卷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按一级学科组织,由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负责,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由申请人向面试小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每位考生公开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学术报告及研究工作设想(PPT形式)。专家独立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复选通过名单及拟录取导师信息将在复选结束后由学院网页公布。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复选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初选成绩*30%+复选成绩*70%。
学院按一级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2023年5月20日前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体检
考生体检要求,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资源环境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巡视博士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38604959。
举报邮箱:fangqiuzhong@scau.edu.cn。
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学院招生相关工作人员的问题,将移交学校纪委处理;涉及导师的问题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九、其他说明
本学院招生实施细则中之未尽事宜,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