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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细则(试行)

审核发布:资源环境学院来源单位及审核人: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482

为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8]111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我院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掀起大学生体育运动的浪潮,营造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阳光体育风气,进一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参与单位

    资源环境学院本科生班级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形式

班级内自办活动或跨班合作(比赛形式亦可)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班级内自行协商活动时间或班级之间约定活动时

(三)活动项目

各类阳光体育活动均可

)活动规则

1.参与人数至少为各班总人数一半以上(跨班组团同理)

2.活动时间1小时以上

3.具体活动细则由各班自行制定

(五)计分方式

各班无论自办活动或跨班级合作,每个活动计1分,每月最多计取4个活动,且当月活动不可重复。

注:比赛需由学校体育部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计分。

三、管理方案

1.各年级每月活动次数要求。大一、大二年级每班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并提交材料至阳光体育系统审核通过,大三、大四年级鼓励积极参与;

2.每月月底,各班文体委员须将本班完成截图交由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审核;

3.月月初将由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将上月阳光体育完成情况在学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奖励方案

(一)“阳光体育先进班集体”评比

1.各班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分数累计至学年末,学院排名前十六的班级可获得相应积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9分,往后每个名次依次递减1分(分数相同的班级视为名次相等);

2.上一学年在院田径运动会中获得团体总分前八的班级可获得相应积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往后每个名次依次递减1分(分数相同的班级视为名次相等);

3.上一学年在院游泳运动会中获得精神文明风尚奖的班级的班级每班次记5分;

4.上一学年各班体质测试平均分前八的班级可获得相应积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往后每个名次依次递减1分(分数相同的班级视为名次相等);

注:以上材料均需各班文体委自行保存并于每学年“阳光体育先进班集体”评比时提交至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按照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积分排名由高到低获得“阳光体育先进班集体”的称号,班级成员可申请德育素质加分(具体分数以最新颁布的学院综测细则为准)。

“阳光体育先进个人”评比

1.获得阳光体育积分前八的班级文体委员和挂钩团学工作人员;

2.获得阳光体育积分第一到第八名的班级每班推选出三位“阳光体育先进个人”,第九到第十六名的班级每班推选出两位“阳光体育先进个人”;

3.学院运动队代表学院参加校级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参加校级定向越野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包括团队赛);

4.对学院阳光体育活动有突出贡献者。

注:以上材料均需各班同学自行保存并于每学年“阳光体育先进个人”评比时提交至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按照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达到上述第12条同学自动获得“阳光体育先进个人”称号,其余名额根据符合第34点要求同学进行筛选,获奖个人可申请德育素质加分(具体分数以最新颁布的学院综测细则为准)。

五、附则

1.一旦发现班级上传材料有虚假行为,经查实核验后对该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班级本年度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2.班级自行组织的阳光体育活动均以学校体育部审核通过为准,不通过则不计分;

3.班级或个人评优评先材料均需各班或个人自行保存并按时提交,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合格,学院学生会体育部不负任何责任;

4.本细则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资源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5.本细则自20221019日开始生效,综测加分部分《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为准。


资源环境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实施细则(试行).pdf

 

 

资源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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