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初审: 刘向 复审: 徐海婵 终审: 罗朗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 评审项目

1.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1. 评审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含预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

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1.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公示及备案

资源环境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方秋中 罗朗

成员:黎小钰 唐吕彬 刘嘉欣 刘向 钟晓兰 徐会娟 陈娴 杨旭 李思琪 唐昕扬

(二)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表中“申请理由”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回车、空格。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4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月20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24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请各班生委收齐本班附件2(合并在一个表格里)后,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国家助学金”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zhjzxdk@163.com。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年级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或评审小组成员联系。


联系人:李思琪、唐昕扬

电  话:18023583822、16623357720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2).docx

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9月28日




学院简介-
本科生培养-
师资队伍-
学生工作

联系我们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https://zyhjxy.scau.edu.cn/ zyhjxy@scau.edu.cn 020-85282187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学院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