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评审项目
1.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评审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含预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
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500元-5000元/人/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公示及备案
资源环境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方秋中 罗朗
成员:黎小钰 唐吕彬 刘嘉欣 刘向 钟晓兰 徐会娟 陈娴 杨旭 李思琪 唐昕扬
(二)国家助学金
1.学生申请:10月10日前。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2)。表中“申请理由”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回车、空格。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4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10月20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24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请各班生委收齐本班附件2(合并在一个表格里)后,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国家助学金”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zhjzxdk@163.com。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年级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或评审小组成员联系。
联系人:李思琪、唐昕扬
电 话:18023583822、16623357720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2).docx
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xls
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