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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初审: 刘向 复审: 徐海婵 终审: 罗朗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 评审项目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1. 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在校生。

2025-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1.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全院共7个名额,其中2023级、2024级本科生各3个名额,2025级1个名额,10000元/人/年,一次性奖励。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公示及备案

资源环境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方秋中 罗朗

成员:黎小钰 唐吕彬 刘嘉欣 刘向 钟晓兰 徐会娟 陈娴 杨旭 李思琪 唐昕扬

(二)国家奖学金评审

1.学生申请:10月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院安排,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可提交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要求详见表格示例;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佐证材料;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考附件3,电子版)。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9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月9日前。学院将评审结果按要求填报附件2,严格审查内容填写规范性,核查无误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17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国家奖学金:于10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参考附件3)、个人照片汇总至文件中(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发送到资环学院邮箱zhjzxdk@163.com。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年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细致地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流程和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2.请各年级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集中组织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按时报送。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年级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3.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或评审小组成员联系。


联系人:李思琪、唐昕扬

电  话:18023583822、16623357720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2).docx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xlsx

3.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附件3: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及样式.doc



资源环境学院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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