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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6年老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初审: 李露芳 复审: 叶昶 终审: 徐海婵

各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2025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4、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详见《2026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老生)》(附件1)。

三、评选办法

遵照《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2)进行计分排名。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老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不得虚报、瞒报信息。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所有评审材料纸质版(放在一个信封或袋子中,封面予以标注: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交至资环院楼125办公室李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不再接受补交、更换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评选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9875331464@163.com。

提交材料清单:

提交的申报证明材料纸质版:资源环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表》(见附件2评选细则附件);②资源环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中列出的各项参评信息的佐证材料,按照表格信息顺序整理放置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并予以公示。

经学院评审、公示的拟推荐人选同学于9月28日前需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2026年广东省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2026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学院(其中,附件3、4只需提交电子版;附件5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875331464@163.com。)。

3.学校评审。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五、相关说明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存在材料造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同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5853

地址:院楼125办公室

研究生老生国家奖学金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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