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夯实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资源环境学院党委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现启动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选拔发展相关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公开、公正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原则
本次党员发展工作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全过程培养、考察、审核程序,常态化接受师生监督,切实选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成绩优良、作风扎实、服务群众的优秀青年学生纳入党员发展队伍。
二、选拔发展流程及工作安排
(一)个人报名
2026年8月31日-9月4日: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实行自愿报名、条件准入制度,所有报名人员须完全符合对应学历层级的推选条件,方可取得报名资格,未达标者不予受理报名。具体推选条件如下:
1. 本科生报名推选条件
本学期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报名推选发展对象,须全部满足以下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作风正派。
(2)党员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积极分子确立时间须为2025年9月30日及之前。
(3)按要求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班学习任务,顺利通过党课考核,取得正规党课结业证书。
(4)严格完成社区思政红课堂学习任务,最近两个学期须完成4场线下活动、4场线上活动、1场假期线上活动。相关折算规则:2次线上活动可抵扣1次线下活动,线下活动不可抵扣线上活动,均只可抵扣一次。多余的假期线上活动可计入普通线上活动统计,所有参与情况以“资环工作室”公众号官方统计公示结果为准,未达标者不予推选。
(5)积极分子考察期内学业及纪律表现达标,考察期内无挂科记录(补考、重修通过仍认定为挂科),无迟到、旷课、违纪等各类通报批评记录;在校期间平均绩点不低于3.0。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推迟半年发展;推迟发展的半年周期内,若再次出现挂科或通报批评情况,将取消后续发展资格,不再予以发展。
(6)志愿服务时长达标,严格按照最新推优标准执行:最近两个考察期,每个考察期志愿服务时长均不少于20小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5日,不足半年的按半年周期标准核算时长。
2. 研究生报名推选条件(见附件1)
本学期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报名推选发展对象,须全部满足以下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养良好,思想表现优异。
(2)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满一年,申请书规范有效,思想汇报、培养考察材料齐全完整。
(3)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培养考察期间表现良好。
(4)顺利通过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优,群众基础良好,班级认可度高。
(5)按要求完成党课学习并顺利结业,持有有效党课结业证书。
(6)考察全过程无违纪违规通报记录,无违纪、迟到、旷课等各类校级、院级通报批评情况。
(7)志愿服务时长严格参照学院研究生党员推优专项文件标准核算执行。
(8)本科阶段已参与党课学习并结业的研究生,须完整留存入党申请书、党课结业证书等全套佐证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参选。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的学生,自主向所在支部提交党员发展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志愿服务审查表(附件2)、可信官方成绩单)主动报名参与本次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申请人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备齐相关资料,逾期未报名、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拔资格。
(二)材料审核
各党支部应事先对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应不予通过。支部审核后,将汇总表(附件3)以及所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到党务工作室组织部邮箱(zhdwzuzhibu2023@163.com),学院党务工作室将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提交材料进行统一核查、严格审核,筛选出符合基础选拔条件的人员,剔除资格不符、材料不实、资料不全的报名人员。
(三)公布笔试入围名单
材料审核工作结束后,党务工作室将统一公示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四)组织专项笔试考核
2026年9月13日:学院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开展党知识考核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后续通知,考试范围已于前期公布。
(五)开展答辩面试考察
2026年9月19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名单。学院组建专项面试答辩工作组,通过现场问答、综合提问的方式,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个人素养、日常表现、服务意识、责任担当及对党的认知理解,全面掌握学生的综合表现。
(六)党支部集体讨论
2026年9月27日之前:各学生党支部结合申请人材料审核结果、笔试成绩、面试答辩表现、日常培养考察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综合研判申请人是否具备发展对象基本条件,形成支部初步意见。
(七)辅导员专项谈话考察
2026年9月27日之前:各年级辅导员对支部初步遴选人员进行一对一专项谈话。谈话重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入党初心、学习生活情况、优缺点及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考察学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和现实表现。
(八)确定拟发展对象人选
学院综合个人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笔试面试成绩、支部讨论意见、辅导员考察谈话情况等全部资料,进行全方位、综合性审核研判,最终确定本学期党员拟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并组织进行班级推优。
(九)全院公示
2026年9月28日-10月2日:拟发展对象人选确定后,在学院党建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执行,广泛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党委如实反映,学院将对反馈问题逐一核查、妥善处理。
(十)正式确定发展对象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核查不成立的,经学院党委最终研究审定,正式确定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并完成后续备案、建档及培养教育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建设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全体入党积极分子需高度重视本次选拔工作,端正入党动机,严肃认真对待各环节考核,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试纪律。
2. 真实诚信,规范报送。所有报名人员需严格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一经发现材料不实、违规违纪等情况,立即取消本次选拔资格,并纳入个人党建考察记录。
3. 严格流程,依规办事。学院党务工作室、各党支部及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恪守工作准则,规范执行各项工作流程,坚持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确保党员发展工作严谨规范、公开透明。
4. 按时推进,及时跟进。各相关人员需密切关注学院党建通知专栏发布的各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报名、材料提交、考核参与等各项工作,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党员发展工作全程由学院统筹部署、监督实施,所有环节结果均以学院官方公示为准。工作期间,如有相关疑问可咨询学院党务工作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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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XXX党支部推选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x
资源环境学院党务工作室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