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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审核发布:资源环境学院来源单位及审核人: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激励和引领我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优秀学子典范,在全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8个,分别是“资环之星”“社区党员之星”“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集体奖:2个,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

每个奖项设标兵奖1名,提名奖若干。其中,“资环之星”“社区党员之星”标兵奖本科生、研究生各1最终奖项设置将视报名及评选情况而定发放荣誉证书。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研究生: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资环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按照提交材料、学院初审、现场答辩、结果公示、推荐校级评选、表彰六个环节进行。

六、评选时间安排

1.材料上交截至时间:2025320日中午12:00

2.学院初审材料环节:2025320日—321

3.学院评审答辩时间:三月下旬

七、评选程序与材料准备

1.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第十届“模范引领计划XX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

2.撰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参考附件2);

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排序与申请表所列顺序一致);

4.个人近期生活照1张。

所有资料打包到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XX年级XXXX同学XX(奖项名称)申请资料”,于32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zhjzxdk@163.com

附件.zip


资源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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